一般认为最早提出公共物品理论的学者为保罗·萨缪尔森,在1954年的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13] 中,他称呼公共物品为集体消费品(collective consumption good),并做出以下定义:
能由所有人共同享受的[商品],意即,每个个体在消费这个商品时,不会导致其他也在消费这个商品的个人,能够消费的商品有任何减少...
排他的
非排他的
竞争的
私人物品食物、汽车、衣物
共有物品渔业资源、水资源、煤炭
非竞争的
俱乐部物品卫星电视信号、图书馆、电影、公共交通
公共物品国防、免费电视节目、知识
非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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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竞争性,是指当一个人消费该商品时,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这种商品的效益。比如说,如果某人吃了蛋糕,另一个人就吃不了这个蛋糕,所以蛋糕就不具有非竞争性。换言之,蛋糕这种商品具有竞争性。又比如一个人看免费电视节目,并不会影响到另一人看该节目的权益,这种性质则称为非竞争性。
因此,同一个公共物品每增加一名消费者,所带来的边际成本等于零。值得注意的是,生产一个新的公共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依然大于零。在免费电视节目的例子中,我们能没有成本地增加收看的人,但制作一个新的电视节目仍是涉及成本的。
非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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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排他性指的是某人在付费消费一种商品时,不能排除其他没有付费的人消费这一商品,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公共物品的效用不可分割地影响整个公众,而不管其中任何个人有否付费。举例来说,国防服务难以区分有付费和没有付费的人,只能同时保护国内所有人,因此具有非排他性。
享用公共物品而未付出代价者,称为“搭便车者”(英语:free-rider)。[1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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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的特征除了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还有一些其他的属性[15]:
不可分性:向所有人提供或是不向任何人提供
投资大,经营成本小
自然垄断
收费的成本过高
消费具有社会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