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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督导工作制度与方式
2014年10月23日   教学督导室 审核人:

一、工作制度

(一)督导例会制度。教学督导室每周召开督导工作会议一次,汇报督导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巡查制度。开展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定期巡查、日常巡查和校外实习实训巡查。

(三)听课制度。督导员深入教室、实训(验)室随机听课,了解有关教师的教学进度、课堂(实训)教学、教案准备、作业批改等情况,并针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授课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堂纪律和学生反馈等情况提出建议和指导。

(四)教学督导调研制度。结合学院教学督导、教学改革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

(五)反馈通报制度。教学督导室通过口头、会议和简报等形式将巡查结果反馈给相关人员、部门和主管领导,并定期向全院教职工通报,持续跟踪重点问题的解决效果。

(六)学期总结和学年工作报告制度。在每学期末,督导员进行督导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全院督导工作年度总结评价报告,并上报学院。对教师的评估意见将作为教师的课酬等级评定、评优、评定职称、晋升、聘任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工作方式

(一)教学常规检查。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1.定期检查:即开展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教学检查。

(1)开学第一周,进行以教学管理部门、系以及教师的教学准备、师生到课率为重点的学期初教学检查。

(2)学期中,进行以教学管理、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效果为重点的期中教学检查。

(3)学期末进行以考务、考风、考纪为重点的考试环节的检查以及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

2.专项检查:即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授课计划检查、试题命题与批改试卷的检查等。

3.经常性教学检查。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的经常性教学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教学运行情况和教学基本建设情况。

4.随机抽查:组织对教师授课教案、学生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实习报告(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等抽样检查。

(二)组织教学督导、汇总领导听课信息、安排学生评教

1.组织教学督导。院督导员及系教学部门通过听课、查课、座谈等方式,有重点地督查教学运行过程,评估教学质量,收集、分析、调查和研究教与学双方存在的问题,指导任课教师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对教学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汇总领导听课信息。汇总分析学院党政领导、各系领导对任课教师教学效果的综合评价,并将结果、相关建议向任课教师反馈,必要时通报全院。

3.安排学生评教。每学期末安排学生进行网上评教,教学督导室统计汇总学生评教结果,对评教结果进行书面分析,形成学生评教报告,并向主管院长、教师所在系和本人反馈。

(三)信息反馈

教学质量内部信息反馈,主要通过学生教学信息员和教学督导室两种渠道进行。

1.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主要由学生教学信息员收集本班级的教学情况和对教学的意见、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教学督导室、教务处等教学管理部门反馈。

2.教学督导室反馈:教学督导室及时将督导情况反馈给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部门,并做好反馈记录。

(四)整改督查

教学管理部门、系和教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教学督导室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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