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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2016年06月14日   教学督导室 审核人: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及对象

1.评价主体:本学期有课学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任课教师(包括校内专任教师、兼课教师;校外兼课教师)。

二、评教时间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4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评教端口将在2016年6月14日00:00开放,2016年6月24日下午16:00关闭。

三、评教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学生评教工作。教学督导室将对各教学单位评教工作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并于6月24日对各教学单位学生评教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2.请每一位同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判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以对学院、对任课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组织人员不要给学生任何暗示。

3.请同学们仔细阅读评教通知,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评教,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学生将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考试成绩。请引起重视,相互转告!

四、评教方法

学生可以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站主页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用自己的学号、密码登陆进行评教,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五、其他情况

如果学生在评教时遇到缺少课程或者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正常提交评教结果,请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在教学部门,各教学部门将总体情况分类汇总后上报教学督导室。教学督导室针对出现的特殊情况向相关部门上报后给予解决。

六、联系方式

1.教学督导室办公地点:

行政办公楼三楼(教学督导室副主任办公室)

2.教学督导室联系电话:010-52640177

3.教学督导室联系人: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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